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14号),按照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和联大党委有关加强大学生党建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之一,是建设高水平大学,培养合格人才,树立良好校风、学风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办学质量、扩大社会影响、加快发展的重要基础。努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的党员大学生是当前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近年来,我院学生党建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大学生入党积极性普遍高涨,学生党员普遍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和一定的理论素养,能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但是,学生党建工作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个别同志对学生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观念比较保守,工作主动性、针对性不够;学生党员数量偏少,比例偏低,与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学院各级党组织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大学生党建工作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及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中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学生党建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开创我院学生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二、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建立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宏观指导,学生工作部具体负责、共青团、各系党总支(支部)、学生党支部及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的大学生党建工作体系,紧紧围绕学生党建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学生党员发展作为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要从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着手,实现学生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有研究,各项工作都要落实到位。
要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学院党委书记、系党总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分别是三级党组织学生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院党委分管副书记是学生党建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学生党建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应负责对学生党建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协调。
三、加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力度
各系党总支(支部)要把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努力增加学生党员发展数量,确保学生党员比例在近三年内每年保持2%的增长。为实现这一目标,学院党委要求:
一是按照学院党委的工作要求,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计划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计划,推行发展党员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到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选拔。大学生具有在校时间短,流动快,思想活跃,认识能力较强,但实践锻炼少,思想不够成熟等特点,因此在培养教育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一个“早”字,具体要求是:第一要提早选苗。每年入学的新生中有一部分在高中就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有些还通过了高级中学的党校培训,他们是早选苗的基础。各系党组织要通过认真调查,及早将思想上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突出,有培养前途的学生选拔出来,为早教育、早培养打好基础。第二要提早教育。学院党校要在新生入学后及时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课培训,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水平;各系党总支(支部)也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建立党课学习小组,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积极靠拢党组织。学生党支部要充分发挥现有学生党员的“火种”作用,安排学生党员做党课学习小组的联系人,并带领积极分子参加主题实践活动。第三要提早培养。各系党总支(支部)要发挥专兼职学生政治辅导员和党员教师的作用,对确定的“苗子”有针对性地进行早期培养。一要关心他们的专业学习状况,指导他们不断提高学习成绩;二要给他们压任务、加担子(做学生干部),使他们在做群众工作中逐渐锻炼成长。
三是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各系党总支(支部)都必须按照党章规定及学院党委制定的党员发展工作基本流程,规范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使之形成长效机制。党员发展工作中要特别注重做好“三个衔接”,即:高中与大学的衔接,低年级与高年级的的衔接,学校与社会的衔接。各系党总支要承担起对学生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总结的责任,定期检查学生党员发展情况,以保证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学院党政领导要分别联系一个学生党支部,深入实际,加强指导。
四是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做好“推优”工作。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和造就党的事业接班人的重要内容,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加强共青团组织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各级团组织要及时与党组织沟通,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和意见,分析和研究“推优”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推优”工作情况,各级党组织也要高度重视“推优”工作,加强指导,把“推优”工作纳入党员发展计划,一并布置、检查、考核。
四、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要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大学生党员,组织学生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使他们坚定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树立报国之志,努力锻炼成才,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把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学生党员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使每一名学生党员都成为优良学风的楷模、诚实守信的楷模、尊师爱校的楷模、献身公益的楷模。
各个学生党支部要不断创新活动方式,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学生党员活动的创新项目。要结合本系学生党员的特点,开展“树立学生党员新形象”活动,并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质量。
要积极开展高年级学生党员担任低年级“班主任助理”活动和“党员与积极分子结对子”活动,激励学生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员意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要积极关注和研究新形势下大学生活动的特点和趋势,探索和尝试在学生社团、学生宿舍建立学生党小组,使学生党组织的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对广大学生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感染力。
五、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的大学生党建工作队伍
做好大学生党建工作,必须要建立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的大学生党建工作队伍。一是要加强学生党支部的组织建设,要选拔优秀的学生政治辅导员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在待遇上实行倾斜政策,以激励他们全身心地做好学生党建工作。二是要加强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除了按上级要求配备好专职辅导员之外,各系党总支(支部),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肯奉献的要求,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兼职政治辅导员队伍,学院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党员教师和专职政工干部是学生党建工作必须依靠的力量,也是兼职辅导员的主要来源。特别优秀的高年级学生党员经考察批准也可担任兼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中。三是要动员优秀的党员业务骨干、专家教授、离退休干部和校外人士参与学生党建工作,他们对青年学生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各学生党支部可以聘请他们担任编外指导员,使他们成为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六、进一步加强学生党校的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党委对党校工作的领导,使党校在人员配备、课时安排、教材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得到保证。要科学规划党校的课程设置,注重传统与时代的结合。党校初级班以学习党的基础知识为主,一般安排在每年10月举办;党校高级班主要面向重点培养对象,通过学习原著、开展讨论、参观考察等提高其党性修养,高级班每年举办两期,上、下半年各一期。院党委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带头为学生上党课。要加强党校教师的培训,力争在一到两年内,对党校教师轮训一遍,以不断提高党校教学质量;党校教师给学生上党课的课时要列入教学工作量。
七、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学生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根据学生党建工作的实际,要加强我院学生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学生党建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学生党员发展、学生党员教育与管理、学生党支部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完善党校学习培训、党组织生活会、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团支部推优、党员联系群众等制度,建立健全对不合格党员的再教育和警示制度等。
第二、要建立学生党建课题立项研究制度,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努力提高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研究能力和工作水平。
第三、要从制度上保障学生党建工作的经费,使学生党建工作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第四、建立两年一度的学生党建工作考核和评优制度,通过检查工作和考核,进一步落实责任;通过评选学生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树立典型,促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