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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是在院长和主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主管全院本、专科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教务处现设教务科、教学科、教材科、招生办公室、电教室、设备科、文印室和教学质量办公室八个职能机构。 教务处的主要职责为: 1、拟定全院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参与制定全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提出学科(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2、组织各系制定和修订全院本、专科教学计划、各课程教学大纲和有关教学文件。 3、组织各系开展教学基本建设,包括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材建设等。 4、组织全院教学评估和教学质量检查,开展评估研究和开展课程评估、专业评估和教学评估等。 5、负责制定全院教学改革规划、组织教育教学研究立项、教学改革立项、传达教学信息,组织开展校际间教学研究交流活动。 6、组织各系执行教学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落实教学任务。 7、组织各系实施和完成教学任务并组织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认定并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教学事故和教学管理事故。 8 、组织全院各类考试和竞赛。 9 、制定全院教材建设规划,做好教材的订购供应及管理工作。 10、组织精品教材评选和经验交流。 11、组织各系做好本、专科生实习、试验、毕业设计(论文)、实践选修课等实践教学环节的计划与管理工作。 12、负责组织全院本、专科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13、负责组织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查及各类学历证明和证书的发放工作。 14、负责全院教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设施的调度及管理工作。 15、组织全院总结教学经验,组织“优秀教学成果奖”等教学奖励评选工作。 16、负责制定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及组织落实招生工作。 17、协同人事处做好教师定编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任工作。 18、组织实施、计算和发放教学岗位津贴。 19、协助人事处等部门做好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尤其是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开展优良教风建设。 20、协助院办做好教学资料和档案的归档工作及统计工作。 21、负责制定印刷计划、完成教学所需讲义、教学资料、试题等印刷任务。 22、负责全院教学设备的购置和管理工作。 23、组织全院教学工作会议及有关教学研讨活动。 24、组织全院管理系统建设,不断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等工作。 教务处结构及各部门联系方式、联系人: 教务处处长办公室:67366091 52072191 联系人:于深 教务科:52072005 联系人:宋枢凌 教学科:52072010 联系人:高音 教材科:52072006 联系人:杨晓茹 周建生 招生办:67389747 联系人:陈波 设备科与实践教学:52072021 联系人:英宏胜 电教中心:52072045 联系人:孙勇强 刘文涛 文印室:52072147 联系人:尚宝琴 孟久慧 教学质量办:52072017 联系人:钱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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