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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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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室是在院长和主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根据有关规定对学院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教学督导工作的原则:在督导中指导,在指导中督导,实行监督与指导并举。教学督导工作的范围:决定和影响教学质量的三个基本要素:教、学、管。教是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指导;学是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效果及成绩进行监督和指导;管是对教务处及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工作状态、效果及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教学督导工作的对象:各系部的本科教育和高职专科教育。

督导室职责

1、负责全院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2、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院的教学督导工作,指导各系部和有关部门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3、对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院的有关教育教学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督导;

4、对各系部及有关部门的办学方向、学科建设方向、专业设置方向、教育教学质量、教学科研水平等进行督导;

5、对学院所属有关教学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的教学督导工作进行指导;

6、对学院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7、组织交流经验,通报信息,开展教学督导的科学研究;

8、履行院领导授予的其它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