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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开发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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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科研开发处成立于1985年,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的科研规划、项目立项、科研经费管理、成果评定及推广和转化工作以及研究生管理、院科学技术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等。 科研开发处的主要职责为: 1、负责编制全院科研工作长远规划及制订全院科研工作年度计划。 2、负责制定我院科研工作管理条例及详细的实施细则。 3、协助主管科研工作的院长解决科研工作中带决策性的问题。 4、组织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科研立项课题,负责向上争取纵向科研经费。 5、组织并协助教师与企业洽谈项目,并代表院级对外签订技术合同。 6、负责院内自选课题的审查和立项工作。 7、负责检查全院科研项目的实施进度,并协助课题组解决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8、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并监督经费的合理使用。 9、负责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并建立完整的科技成果档案。 10、组织院内科技成果的鉴定和评奖工作。 11、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各类科技成果奖项。 12、负责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并编辑我院《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汇编》和《产品说明书》。 13、负责科技论文和科技资料的统计工作,并按规定上报。 14、组织召开院内科技工作会议。 15、研究生的管理工作 16、负责制定学院创收管理制度 17、院属各部门的创收管理工作 18、协助院学术委员会开展各项学术交流活动。 19、院科学技术协会的日常工作 20、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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