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首页->人事处 

  人事处

  教学系部单位
  党政服务部门

  返回首页
 
 

人事处在主管院长领导下,主要负责:

1、人事工作。包括专业技术干部管理,继续教育、聘任和考核,干部调配、培训、考核、管理,全院人员编制、部门职数、岗位设置,有关技术档案、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统计工作。

2、劳动工资工作。包括工资计划管理、福利管理、工资统计、岗位考核与津贴发放、劳动保险管理、合同制工人及计划外用工管理、招工和技术培训等。

3、离退休管理工作。包括办理离退休手续、落实离退休人员待遇、组织有关活动,组织对离退休人员老弱病死等情况的服务及管理。

4、改革工作。包括制定,组织实施人事、分配制改革方案,修订、完善人事分配有关规范制度。

5、承担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2005年招聘信息